为更好的贯彻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》〔国发〔2014〕19号〕和教育部《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》〔教职成〔2015〕4号〕文件精神,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,加强校企、校校的联系,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发展,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,发挥职业学校的规模优势和组合效益,培养行业、企业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,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,以重庆市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为牵头单位,联合渝南黔北地区职业学校、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全国相关企业组建金佛山职业教育集团。为了规范集团的活动和成员单位的行为,维护集团和集团所有成员的合法权益,明确集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特制订本章程。